學生貸款政策體系:
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內容
《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及其配套措施頒布實施後,國家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師範生免費教育、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儉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的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貧困家庭的學生考上大學,首先可以通過“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學後,學校核實家庭經濟狀況,然後采取不同的方式進行資助。其中,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儉學為輔;解決學費和住宿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誌獎學金為輔。此外,國家還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設立高等學校獎學金和助學金,幫助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入學並完成學業。
3.高校貧困家庭學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用自己和家庭籌集的資金無法支付在校學習期間基本學習和生活費用的學生。由學校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通過民主評議確定。學生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需提交經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確認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證明家庭經濟狀況。
3.高校資助政策的實施範圍。
凡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公辦普通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全日制本科(含高職高專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均享受國家資助政策。民辦高校(含獨立學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學,全額提取業務收入的4-6%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其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職高專、第二學士學位)也可享受國家資助政策。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