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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組合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法律分析:

武漢公積金的提取條件與提取方式有關。目前有三種形式:不動產權證書提取、商業貸款提取歸還、組合貸款提取歸還。以下是各種提取條件:

壹、不動產權證書的提取條件

1,員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條件;

2.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時間在2010(含)之後,且該房屋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

3、距本人上次辦理提取時間間隔3年以上;

4.職工及其配偶未使用該套住房辦理提取公積金和歸還商業貸款業務。

二、提取公積金商業貸款的條件

1,符合首套房提取條件;

2.選擇使用商業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且貸款尚未還清的,可在貸款發放並正常還款滿6個月後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

3.提取公積金與償還商業貸款的時間間隔大於1年;

4、每次提款金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剩余金額;

5.妳需要被授權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6.商業貸款抵押人與* * *抵押人為提取人及配偶;

7.商業貸款類型必須為“個人住房貸款”。

三、公積金貸款提取條件

1,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是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組合貸款;

2.2010(含)以後無住房消費記錄;

3、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並正常還款6個月以上(含);

4.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不結算;

5.最長逾期還款記錄不能超過連續3期(不含);

6.距離最後壹次提取公積金需要1年;

7、每次提款金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剩余金額;

8.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類型必須是“個人住房貸款”。

法律依據:

《武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_

(壹)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改房、集資建房、存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三)出租房屋;

(四)現有住宅電梯。_

第十八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註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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