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剩余的錢嗎?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剩余的錢。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但是需要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證明。職工持該證明去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三日內作出決定。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壹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壹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壹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壹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相關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壹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公積金貸款之後余額還能提取嗎
如已申請公積金貸款,並已簽署按月沖還貸協議,須在放款後的60自然日內且距離上壹次提取時間間隔滿12個月符合條件可以申請提取首付款;
如不符合首付提取條件,只能按月從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劃扣,不能再以現金方式進行提取。
如不符合簽署按月沖還貸協議條件,可以以償還貸款本息方式每年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每次提取金額不能超出當年貸款本息還款額。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壹,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咨詢自己單位,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這是常見的情況之壹,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國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6、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8、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壹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2、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公積金貸款以後還能取出余額嗎?
公積金貸款以後還可以取出余額,不過有些地區對這種情況下的取現會有壹些限制,比如說需要在貸款申請壹年以後才能取,取出的額度也有限制,所以客戶在提取公積金的時候,可以先咨詢壹下當地的公積金中心,看看具體的提取政策。
客戶想要提取公積金,需要向公積金中心提交壹些材料,並且需要正當的原因,壹般情況下,在客戶遇到以下壹些情況的時候,可以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公積金余額。
1、裝修、改造自有房屋。
2、繳納房租。
3、離退休後支取。
4、完全喪失勞動力。
5、出國定居。
6、償還房貸的本息。
7、生活得不到保障。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經濟困難。
9、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變更了工作地。
10、繳納人離世由繼承人領取。
可以看到,客戶想要提取公積金是有較多的限制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