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甲銀行將本金1000萬的貸款轉讓給乙銀行,售價990萬,雙方約定,甲提供300萬的擔保,該擔保的市價為100萬。\r\n書中經典例題上,關於1000萬的部分,\r\n而40萬是超額利差,所以計入涉入資產和負債\r\n區別:都資產,但是,25萬是實實在在的對價,而40萬可以說是有點虛,因為有條件約束。\r\n1.繼續涉入的判斷\r\n企業既沒有轉移也沒有保留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的,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r\n(1)放棄了對該金融資產控制的,應當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r\n(2)未放棄對該金融資產控制的,應當按照其繼續涉入所轉移金融資產的程度確認有關金融資產,並相應確認有關金融負債。\r\n2、通俗的來說,就是企業把資產銷售給別人,但是該資產有些後續的處理還與企業有聯系(如:擔保),所以就有了繼續涉入資產和負債\r\n3、妳給出的例子\r\n300萬元計入繼續涉入資產,300+100=400萬元計入繼續涉入負債。\r\n解析:企業通過對所轉移金融資產提供財務擔保方式繼續涉入的,應當在轉移日按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和財務擔保金額兩者之中的較低者,確認繼續涉入形成的資產,同時按照財務擔保金額和財務擔保合同的公允價值(提供擔保而收取的費用)之和確認繼續涉入形成的負債。\r\n其實書上是把資產證券化兩部分的處理分錄合並了,所以看起來不是太明白。拆分後是這樣的:\r\n本例信用增級對價包含兩項:壹項是超額利差公允價值40萬元;另壹項是權利次級化合同的公允價值25萬元。權利次級化合同的公允價值,體現在甲銀行收到的轉移貸款對價當中:甲銀行收到受托方支付的價款***計9 115萬元,包含了兩個項目的價值,壹個是9 000萬元貸款的公允價值9 090萬元,另壹個就是甲銀行為9 000萬元貸款提供擔保而形成的權利次級化合同的公允價值25萬元(9 115萬元-9 090萬元)。因此,甲銀行需要確認的繼續涉入負債為:1 065萬元(擔保1 000萬元+超額利差40萬元+權利次級化價值25萬元)。\r\n 確認繼續涉入負債和繼續涉入資產的賬務處理:\r\n 借:存放同業 (權利次級化合同的對價) 25萬\r\n 繼續涉入資產次級權益 1000萬\r\n 超額賬戶 40萬\r\n 貸:繼續涉入負債 1065萬\r\n這筆貸款90%的部分即9 000萬元貸款,受讓方取得了收取本息的權利,同時沒有其他約束條件,即所有權上的風險和報酬都轉移給了受讓方。因此,這9 000萬元貸款符合終止確認的條件(註意:甲銀行享有獲取這9 000萬元貸款超額利差的權利,對這9 000萬元貸款所有權的轉移不構成影響)。\r\n 90%部分的賬面價值為9 000萬元、公允價值為9 090萬元,應終止確認,即轉銷賬面價值9 000萬元,以及確認處置損益:公允價值9 090-賬面價值9 000=90萬元(計入其他業務收入)。\r\n 終止確認的賬務處理:\r\n 借:存放同業 9 090萬\r\n 貸:貸款 9 000萬\r\n 其他業務收入 90萬\r\n兩個分錄拆開之後就很清晰了,權力次級化合同的公允價值25萬計入的是存放同業。存放同業就是銀行的資產項目。超額利差是銀行貸款的原利息與證券化後的債券利息的差額。本例中銀行貸款利率是10%,債券為9.5%,由於該筆貸款已轉移給相應的受托方,銀行只保留了收取10%本金利息,90%利息差的權利。至於為什麽還要把40萬計入繼續涉入負債是因為甲銀行還要承擔這部分利息差的擔保義務,所以在該筆貸款本息未償還之前,該部分超額利息差還是要確認為負債的。\r\n是這樣的,25萬是信托機構因銀行承擔了次級債務給予的對價,在貸款方沒有實際支付完全部的貸款前,這只能算是預收的(有點象普通企業的預收賬款),當然也就是負債了。\r\n至於確認資產,1000萬本金還在是沒錯,但是這1000萬本金因為信用的增級,有了條件約束,如果對方貸款不能順利收回,這1000萬本金會從甲銀行的資產中扣除,所以要相應的確認壹筆1000萬元的繼續涉入資產,而不是把本金直接轉換過來。\r\n妳再稍微梳理壹下吧,我說得也有些亂。自己多看多做幾次慢慢就好理解了,這塊內容確實很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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