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壹:為墊資而融資的風險
承包商用於墊資的資金中,壹部分可能是自有資金,另壹部分通常是通過貸款而來。貸款就得承擔利息,如果逾期不能還貸,還要承擔逾期罰息;而利息、罰息本身就加大了施工企業的負擔。如果在壹定的時期內國家的金融政策有較大的調整,如大幅度地提高銀行貸款利率,則承包人的銀行利息及逾期罰息還會加大,從而構成較大的風險。
風險二:賒欠材料、設備款的風險
在墊資施工的情況下,承包商為了能夠加快工期進度、或者在至少不延誤工期的同時,盡量減少資金投入,常常會通過賒欠材料、設備款的做法來節省前期開支。如此,不但有時會難以保證所購置的材料、設備的質量,而且購買價格亦會與支付現金時有所不同,甚至有時還會出現被追討材料、設備購置費的訴訟風險。
風險三:發包人故意拖欠工程價款而帶來的風險
有時建設單位本身有足夠的支付能力,甚至在墊資施工的建設工程已經產生效益(如部分商品房已出售、出租)的情況下,也拒不支付工程款項。承包商礙於已墊付巨額款項,欲停工追債又怕關系搞僵致工程款項更加難討,從而陷入騎虎難下、投鼠忌器的尷尬境地。特別是,如果建設工程建成之後施工人仍未能收回工程款,會面對銀行、材料商、設備商、施工工人及其他債權人的強大壓力。為了解決債務的困擾,施工單位有時不得不違心滿足建設單位的若幹不合理的要求。
風險四:因建設單位經營不善所帶來的風險
即便是經營狀況好的建設單位,壹般也是先考慮再次進行項目開發的用款,而對拖欠的工程款采取盡量回避、拖延的態度;如果壹旦經營、銷售不順,更會以各種借口拒付、拖欠或克扣工程款項,從而給承包商帶來巨大風險。
風險五:因勞務費糾紛所帶來的風險
壹般地說,承包商拖欠勞務費的現象比較多見,短期的拖欠也能夠被勞務人員理解與接受。但如果承包商因種種原因長期無力支付勞務費用,那麽面臨停工、追討、涉訴的風險也是很現實的。
風險六:市場變化所帶來的風險
在墊資施工的情況下,承包商賒欠材料、設備購置費、拖欠人工費的做法已屬常見現象。但如果市場行情在壹定的時期內有較大的變化,如材料、設備購置費或人工工資有較大的上漲,就會為承包商帶來很大的額外負擔。
風險七:建設單位轉讓建設工程項目所帶來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