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卡和附屬卡是是信用卡的分類
只有信用卡才存在主卡和附屬卡。
在申請信用卡的表格上,壹般都有寫是否申請附屬卡,兩者可以同在壹張表格上申請。妳可以選擇是否開通附屬卡。
主卡就是信用卡的開戶人本人申請使用的卡,也就是自己用自己的卡;
附屬卡是主卡人申請給自己的親屬使用的,比如給父母、子女,他們使用的賬單由主卡人來償還,附屬卡的消費主卡人也是看得到的。
1,開卡
由於信用卡申請通過後是通過郵寄將卡片寄出等方式,所以並不能保證領取人就是申請人。為了使申請人和銀行免遭盜刷損失,信用卡在正式啟用前設置了開卡程序。開卡主要是通過電話或者網絡等,核對申請時提供的相關個人信息,符合後即完成開卡程序。此時申請人變為卡片持有人,在卡片背後簽名後可以正式開始使用。信用卡開卡後壹般需同時為卡設立密碼。
信用卡特約商戶或銀行受理信用卡後,要審查信用卡的有效性和持卡人的身份。
2,辨識
信用卡卡面上至少有如下信息:
正面:發卡行名稱及標識、信用卡別(組織標識)及全息防偽標記、卡號、英文或拼音姓名、啟用日期(壹般計算到月)、有效日期(壹般計算到月),最新發行的卡片正面附有芯片,芯片賬戶與卡磁條賬戶為相對獨立的兩個賬戶。
背面:卡片磁條、持卡人簽名欄(啟用後必須簽名)、服務熱線電話、卡號末四位號碼或全部卡號(防止被冒用)、信用卡安全碼(在信用卡背面的簽名欄上,緊跟在卡號末四位號碼的後面的3位數字,用於信用卡激活、密碼管理、電視、電話及網絡交易等)。
3,授權
商戶、銀行確認信用卡有效,根據與發卡行簽訂的合同與銀行聯系,
請求授權。授權是要進壹步證實持卡人的身份可以使用的金額。授權壹般在超過合同規定的使用金額時進行。
發卡銀行收到授權通知後,根據持卡人存款賬戶的存款余額及銀行允許透支的協議情況發出授權指令,答復是否同意進行交易。
4,使用
信用卡通常僅限於持卡人本人使用,外借給他人使用壹般是違反使用合同的。
5,銷卡
信用卡銷卡前,賬戶余額必須清零,銷卡在申請提出後的45天內完成銷卡的全部流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