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主卡和其附屬卡。
《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 凡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的單位可申領單位卡。單位卡可申領若幹張,持卡人資格由申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書面指定和註銷。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可申領個人卡。個人卡的主卡持卡人可為其配偶及年滿18周歲的親屬申領附屬卡,附屬卡最多不得超過兩張,主卡持卡人有權要求註銷其附屬卡。
擴展資料:
《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相關法條:?
第十二條 對中國人民銀行已經發布專門業務管理辦法的中間業務品種,若辦法已規定了相應的審批或備案制度,按專門業務管理辦法執行。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新開辦中間業務,應由其總行統壹向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申請,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審查同意後,由其總行統壹授權其分支機構開展業務。
第十四條 銀行新開辦中間業務品種,應由其總行統壹向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營業管理部申請,經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營業管理部審查同意後,由其總行統壹授權其分支機構開展業務。
百度百科-《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