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妳的信用卡欠款,超過5萬元以上,並且超過三個月仍沒有還,那麽銀行就有可能報案,這個時候警察叔叔,壹般就會登記受理案件,註意這裏是受理不是立案,接著警察叔叔就會打電話妳,讓妳過去接受調查詢問,並且制作相關的筆錄,然後會告訴妳涉嫌信用卡詐騙罪,也會告訴妳如果在立案前償還完本金,就不會立案,也不會追究妳的刑事責任。但是這個時候的負債人,幾乎都無法償還,因為有錢的話,也不會逾期了,對吧。所以很多人表示拒絕,導致被立案追責。
法律依據:《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公安機關刑事立案時尚未歸還的實際透支的本金數額,不包括利息、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歸還或者支付的數額,應當認定為歸還實際透支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