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不到房貸車貸
持卡人的信用卡逾期壹旦有了不良的征信記錄,那麽持卡人的不良記錄很有可能會被保留5年,而逾期情節很嚴重的話,那麽持卡人就很有可能辦理不了房貸車貸。
2、拉進黑名單
持卡人如果逾期情況很嚴重,那麽就很有可能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會被限制高鐵,飛機以及住宿,直接就讓持卡人寸步難行。
如果信用卡逾期情況特別嚴重的話還會影響自己的子女以後能不能去讀私立學校。
3、起訴
持卡人如果惡意欠款或有意拖欠,逾期仍未還款的,銀行有權向法院起訴,法院將會采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包括凍結貸款人以及貸款擔保人的所有銀行賬戶上的存款,查封已抵押、質押的財產等。
4、養老金可直接劃扣
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應當視為被執行人的固定收入,屬於其責任財產的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但是,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5、強制執行及刑事制裁
判決生效後若仍拒絕履行還款義務,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財產以清償銀行的貸款損失。如果持卡人有能力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還可能涉嫌犯罪。對於失信人員,嚴格執行“三限”措施,即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以及在實行在招標投標、行政審批、融資信貸等方面的聯合限制。
1、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例如: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壹)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壹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2、執行部門可以對其進行信用懲戒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