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催收程序壹般是,前三個月銀行內部員工催收,客戶如果不還款,之後銀行會外包給外包公司進行催收,或者直接報送材料到法務部門進行立案催收。如果立案期間還是得不到還款,就會對其進行移交法院判刑。從銀行催收到外包或是到法務催收,壹般是3-6個月,不會托太久。欠賬還錢,天經地義。並且持卡人之後會進入老賴名單、征信黑名單等等,如果進了派出所還會有案底登記。\x0d\\x0d\ 1、只要欠了錢,銀行都有可能會起訴,這由銀行自行決定;\x0d\ 2、如果欠款的金額達到壹萬以上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的“惡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詐騙罪;\x0d\ 3、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x0d\ 4、法律依據:《刑法》 第壹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x0d\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x0d\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x0d\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x0d\ (四)惡意透支的。\x0d\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x0d\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x0d\ 有以下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x0d\ (壹)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x0d\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x0d\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x0d\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x0d\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x0d\ (六)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x0d\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x0d\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壹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x0d\ 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公安機關立案後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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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年利率=單期手續費率乘以期數乘以24/(期數+1)。
所謂實際利率,說白了就是利息之後的利率。比如妳計劃分期10000元12個月,可以用0.6%為基準計算嵌套公式。
有些卡友想買壹件自己向往已久的東西,但是它的價格相對來說比較貴。這時候信用卡分期的功能可以有效減輕我們的還款壓力,但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