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信用卡被別人領走怎麽辦?
信用卡被別人領走應當通過報警等相關的方式來處理。在現行法律框架下,信用卡被盜刷,各方的責任承擔方式如下:1、盜用人--第壹責任承擔人
盜用人與持卡人之間是侵權責任關系,應當按照《民法典》和《民法典》的規定,承擔返還該筆財產的責任,超過壹定的金額還應當按照《刑法》的規定承擔“盜竊罪”的刑事責任(北京盜竊罪的起刑點是2000元)。但這種小額經濟類犯罪破案率較低,盜用人常常無法查出,就無法承擔返還該筆金錢的責任,因此,信用卡盜刷最終都淪為持卡人、銀行、刷卡商戶之間掰扯責任。2、發卡銀行—未及時掛失的責任承擔人
發卡行應當承擔的責任範圍由辦卡時雙方簽訂的《服務協議》約定,各個銀行的約定不同,***同點是銀行只對未及時辦理掛失給持卡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此外壹律不負責任。近來,有些銀行為了招攬業務,推出了失卡保障服務,在銀行卡丟失48小時(或24小時)內的盜刷承擔限額(5000或10000元)以內的責任,並且規定嚴格的條件限制(比如非密碼支取、第壹時間掛失)。發卡銀行承擔的責任由簽約的保險公司進行賠付。3、刷卡商戶—未盡合理審核義務的責任承擔人
對於僅憑密碼支取的信用卡,刷卡商戶負有核對密碼的義務;憑簽名支取的信用卡,刷卡商戶負有核對用卡人的簽名與預留簽名是否壹致的義務。刷卡商戶在未盡到上述義務時才承擔相應的責任。4、持卡人—未盡妥善保管義務的責任承擔人
根據持卡人與銀行簽訂的協議,持卡人應當妥善保管信用卡,壹旦丟失或者卡片信息泄露被盜刷,持卡人應當承擔與未妥善保管信用卡的過失相當的責任的。壹旦信用卡被盜刷,大部分的責任可能在持卡人。二、信用卡使用中的註意事項是什麽?
1、辦卡前了解信用卡服務協議,謹慎選擇銀行
有些人為了貪圖銀行的小禮物或者積分返點而疏於考察辦卡銀行的信用,也未關註信用卡服務協議,對銀行都能提供的服務缺乏了解;甚至有些人持有近10張信用卡,各種卡片的服務和規則都不去了解,只關註透支額度及銀行返點。如果出了信用卡被盜刷的問題,很可能所有的責任都需要來承擔。2、信用卡的支取采用密碼加簽名的方式
在選擇信用卡時,壹要關註發卡行的信譽,二要關註信用卡的服務範圍和責任承擔。目前,各個銀行都規定,憑密碼支取的信用卡,視同有權消費,即使發生盜刷,持卡人也應該對此埋單,卡片壹旦發生盜刷,持卡人就負有完全責任。僅憑簽名支取,壹旦信用卡丟失,沒有密碼的保護屏障,撿卡人很容易支取卡內金錢,而各個銀行對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只是承擔部分責任,其他的部分還要失卡人自己承擔,更容易造成損失。密碼加簽名方式,即使卡片丟失,首先要破解密碼,消費時刷卡商戶還負有審核簽字是否預留簽字的義務,保障更多。 不管是向銀行申請人使用信用卡,還是向銀行申請貸款,必須要嚴格的按照法律規定的內容來使用,而且在辦理信用卡之後壹定要妥善的保存好卡片,若存在著盜刷信用卡等相關的情況,可以到當地的公安機關報案,因為這有可能會涉及刑事責任的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