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被執行人辦理新的銀行卡也是會立馬被法院發現的,除非用戶已經依法還清被執行金額。否則舊卡的錢不夠的情況下,只要用戶壹開新卡,就會立刻被法院發現,包括卡中金額。法院會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凍結這張新卡。
壹、信用卡被凍結後還能還嗎?
信用卡被凍結後還能還。信用卡凍結後,還款的功能是正常的,用戶可以正常還款。而且即使信用卡凍結了,用戶也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來還款,只要沒有按時還款,銀行就會視為用戶逾期。而且,當凍結是因為逾期造成的,用戶就更需要還款了,不還清逾期的欠款,信用卡的凍結狀態不會解除。另外,信用卡凍結後,用戶還清逾期的欠款,信用卡的恢復時間是不固定的,越早還清逾期的欠款,對於信用卡早日恢復更有利。
二、失信被執行人信用卡會被凍結嗎?
分兩種情況:
1、因欠金融機構或者個人錢會被凍結。法院可直接把所有進入該人名下的全部銀行卡內現金轉走。支付給債主或者其他機構。
2、因信用原因,被國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銀行卡不會被凍結。但有很大影響。
三、銀行卡被司法凍結如何處理
銀行卡被司法凍結處理辦法如下:
1、原告在起訴前或者訴訟過程中,申請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凍結被告的銀行存款。這種情況下,被告可以提供相應的財產擔保,由法院解除對銀行存款的凍結;
2、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在執行程序中依法凍結其銀行存款。這種情況下,要先履行判決或者其他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然後才能申請法院解除凍結。
法院凍結銀行卡之後,會在銀行留下征信記錄,會影響到以後個人辦理大額貸款等業務。
法院在凍結時不用提前通知,可以直接對其銀行賬戶進行凍結。所以,在執行時是壹種強制措施,不用征求被執行人的意見。如果認為提前通知被執行人有可能導致無法執行的,法院可以實施完執行措施後,再通知被執行人。但根據規定,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時間不能高於半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時間不能高於壹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時間不能超過兩年。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壹條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發現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該財產為不可分物且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金融機構擅自解凍被人民法院凍結的款項,致凍結款項被轉移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已轉移的款項。在限期內未能追回的,應當裁定該金融機構在轉移的款項範圍內以自己的財產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有關單位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被執行人收入的通知後,擅自向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應當裁定其在支付的數額內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壹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