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信用卡透支無能按時償還,妻子個人財產會受到牽連。
婚姻法規定夫妻存續期間的債務為夫妻***同債務,夫妻有***同償還責任。但下列情況,妻子可以免除責任:
1、如果丈夫信用卡透支所欠債務不是用於家庭或夫妻雙方的***同開支;
2、信用卡透支發生在婚前
銀行起訴之後,法院會采取財產保全等措施,比如說凍結持卡人的銀行存款等。判決下來以後,會強制執行。而強制執行仍舊不還款,那麽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同時個人報告中也會記錄本次的逾期情況,之後將會嚴重影響個人信用,對於以後申請信用卡、房貸、車貸等造成比較大的不利影響。
信用卡逾期超過3個月,輕者需要繳納本金、滯納金和利息;如果銀行起訴,還可能判刑。
1、只要欠了錢,銀行都有可能會起訴,這由銀行自行決定;
2、如果欠款的金額達到壹萬以上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的“惡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3、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九十六條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罪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同簽名或者夫妻壹方事後追認等***同意 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
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債務。
夫妻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同生活、***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