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貸款(萬能貸款)業務條款及細則》第壹條:
“現金隨借”業務是浦發銀行為符合條件的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短期現金周轉服務。持卡人可從浦發銀行將壹定額度的可用預借現金轉入其在浦發銀行或其他銀行開立的同名人民幣結算賬戶(僅限借記卡賬戶)。
並從借記卡賬戶提取現金,持卡人需要在約定還款日歸還本金、利息總額和壹次性手續費。
持卡人申請“現金有貸”的額度不得超過其信用卡賬戶預借現金的可用額度,申請天數可在99天內任意選擇。具體貸款金額以申請頁面顯示或客服通知為準。此項業務僅限人民幣。
擴展數據: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貸款(通貸)業務條款的相關規定
“借錢”可轉入浦發銀行或其他銀行開立的同名借記卡(僅支持62開頭的借記卡)。如果是轉入浦發銀行借記卡,申請當天即可到賬;如果是轉到其他銀行的借記卡,兩天內到賬。“借錢”申請是否通過,以浦發銀行最終評估結果為準。
持卡人壹旦申請貸款,將不予變更或撤銷;同時,“帶錢貸款”業務經浦發銀行批準後,將款項支付至持卡人提供的同名借記卡人民幣結算賬戶,持卡人與浦發銀行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成立並生效,持卡人應按約定還款,持卡人不得以信用卡身份為由對抗債權債務關系。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貸款(通用貸款)條款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