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不會計算以下項目:
1.信用卡年費、預借現金費、分期手續費、滯納金等費用和利息;
2.信用卡提現及溢繳款催收、存款(還款)、轉賬、精神使用、賬單分期;
3.支付或扣繳電話費、保險費、水電費和其他公用事業費;
4.網絡消費、公共事業、醫院、政府、慈善機構、學校、居民服務等特殊消費;
5.房地產、批發、家用電器、汽車銷售及維修、加油(氣)和賭博方面的消費;
6.有特殊優惠費率的銀聯商戶(包括但不限於三農優惠費率、縣鄉優惠費率、固定費率優惠費率等。)就不算了;
7.持卡人交易的商戶違反中國銀聯相關銀行卡受理機具的參數設置規範的,持卡人在該商戶的交易不予統計;
8.持卡人將信用卡用於非個人消費,或將信用卡出租、出借或交給他人使用,或涉嫌利用虛假交易違反《平安銀行個人信用卡收卡合同》、《平安銀行信用卡章程》、《本積分獎勵計劃規則》及其他相關規定的,不予計算積分;
9 .平安銀行指定的其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