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記卡計息:
假設持卡人的卡片賬單日為每月10日,賬單日後第25天為到期還款日。如持卡人在3月11日透支消費2500元,當期賬單日為4月10日,免息還款期為4月賬單的到期還款日,即5月5日。持卡人的還款時間不同,享受的免息情況也不同。
1.如持卡人在5月5日之前還款,將享受免息還款期,僅需償還本金1000元。
2.如持卡人在5月5日之後(如5月9日)還款,則不享受免息還款期,須償還本金和利息***計2573.75元(2500+2500*0.0005*59=2573.75),以及逾期還款違約金12.5元(2500*10%*5%=12.5)。
3.如持卡人在5月5日之前償還部分欠款,剩余部分5月5日之後還清(如4月15日償還1900元,5月9日償還剩余部分),則須償還本金和利息***計2550.95元。(2500+2500*0.0005*35+600*0.0005*24=2550.95)。
準貸記卡的最長透支期限為60天,持卡人須在首筆透支發生後的60天內歸還銀行借款和相應利息。
準貸記卡示例:
1.如持卡人在3月1日透支消費2500元,則持卡人應在4月29日前歸還本金和利息。如果持卡人在4月10日還款,則應償還本金和利息***計2550元。(2500+2500*0.0005*40=2550)
2.如持卡人在3月1日透支消費2500元,3月10日透支消費2000元,則持卡人仍應在4月29日前歸還本金和利息。如果持卡人在4月10日還款,則應償還本金和利息***計4580元。
(2500+2000+2500*0.0005*10+4500*0.0005*30=4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