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飯店住宿時,即使距離很近。妳也應該給幫妳推行李的門衛小費;行李很重時,可適當多給行李搬運員壹點小費,以示感謝。
2.服務員的服務費已經包含在住宿費中,但從您下榻的第二夜起,還是應該給他小費。
3.另外,如果有事委托管理人員辦理,基本小費是5美元,如果對服務非常滿意,可以相應地多付小費,也許會得到更多的回報。
4.到餐廳、酒吧和咖啡廳消費,壹般視其等級來調整費的數量。壹般來說,到高級餐廳所應交付的小費約是消費額的10%—15%。乘坐計程車的小費壹般是車資的15%,但通常只付1美元即可;乘巴士時以費的10—15%外,其他地方只付0.5-1美元就足矣。
5.在多數歐美國家,付小費是很普遍的行為,國人還是入鄉隨俗的好。這可是有風度的表現。
資料拓展
小費由來
給小費是服務行業中通行的對服務人員的酬謝方式。小費也叫小帳,相傳在公元18世紀的倫敦餐館裏,餐桌上常放著壹只碗,碗上寫著“保證迅速服務”。客人只要將小額鈔票或硬幣投入碗裏,便能享受侍應生提供的優質快速服務,有人認為這是小費“制度”的起源。
其實中國古代早已有給“賞錢”的習慣,賞賜對象有店小二、奴仆、書童、小廝、跟腳等。中世紀末,德國的酒店主通常都要向客人索取小費,時稱(給侍者的)“飲酒錢”,因在酒店裏當幫工的女眷和夥計是不拿報酬的,以小費充作薪水。
後來,小費的給予範圍不斷擴大,很多公職人員也能收到叮當作響的錢幣。19世紀末,有錢人為了達到某種目的,常以小費的名義向有影響的人物和新聞界人士行賄。
約100年前,西方出現過壹次反小費浪潮,當時的反小費協會認為給小費是壹種不良風氣,號召人們加以抵制,開始效果甚微,原因是很多侍者以小費為生。
第壹次世界大戰以後,餐、旅館開始實行“10%服務費”制度,將價格提高10%作為服務人員的固定工資。收入盡管已有保障,然而新規定還是難以戰勝老習慣,對服務上乘者,顧客依舊甘心解囊,給小費的風氣始終沒有根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