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銀行太平洋信用卡持卡人(包括標準卡、主題卡、聯名卡、公務卡和其他信用卡,以及準信用卡和更多卡,特別指定的卡種除外,以下簡稱“指定信用卡”)(以下簡稱“持卡人”)均可參與交通銀行信用卡積分累積計劃。其中,副卡持卡人的積分並入其主卡賬戶。
2.使用交通銀行信用卡消費,每消費65,438+0元人民幣可累積65,438+0積分,每消費65,438+0美元可累積7積分(特定類型交易和特定類型商戶的消費不能獲得積分,詳見下文第二條)。
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交通銀行保留取消持卡人參與本獎勵計劃資格的權利:
(1)指定信用卡停用或被控制、卡片未激活或註銷、卡片已過期未續費或賬戶狀態異常;
(2)持卡人違反適用的信用卡章程或合同、本條款及交通銀行的其他相關規定;
(3)交通銀行自主判斷持卡人使用指定信用卡(包括但不限於實施無真實經濟內容的虛假交易)騙取積分。
二、交通銀行信用卡積分累積規則
(1)適用的信用卡章程或催收合同規定的各種利息和手續費,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年費、取現交易費、透支利息、滯納金、超限費等信用卡費用。
(2)轉賬交易、提現交易和部分網上交易*。
2012 65438+10月1起,交行積分天堂網上美元消費和club.bankcomm.com現金部分消費可累計積分。在線美元消費是指交易代碼為在線消費並通過VISA或萬事達卡線交易的消費。)
(3)特定類別的借記消費,包括但不限於不動產;汽車銷售;批發交易;醫院;初等和高等教育機構;大學、學院和專門學校;慈善和社會服務,非營利事業;罰款;保釋金和保證金;納稅;政府服務;使領館費;政府貸款;以及附件壹《無積分商戶類別代碼》中所列的特定商戶類別的賬單消費。
以上信息會根據相關機構增加或減少的商戶類型不時調整。請參考交通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布的信息。
(四)交通銀行指定的其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