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建行有現金分期業務。現金分期是指持卡人向建行申請用其龍卡信用卡支取小額資金,並平均分成若幹期償還,經核準後建行將資金劃至持卡人收款賬戶,由持卡人在約定期限內按月還款,並支付壹定手續費的業務。現金分期申請金額最高不超過持卡人可用信用額度且累計不超過人民幣5萬元。如果妳需要10000元,而且可用固定額度也達到10000的情況下,可以申請10000元的現金分期,提出申請後,建行將對現金分期的申請進行獨立審核,決定是否授予分期額度及額度金額。現金分期可自由選擇3、6、12、18、24期分期還款,對應的基準費率分別為0.81%、0.75%、0.75%、0.75%、0.75% (註:每月手續費=分期總金額*手續費率,將在分期後的每個賬單日按期入賬並收取。)
申請後當即就會有審批結果,如果審核通過款會直接劃到妳指定的建行儲蓄賬戶中,妳可通過儲蓄賬戶取出。之後每月按分期金額還款。比如申請10000元,12期,每期需還款的金額是:10000÷12+10000×0.75%=833.33+75=908.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