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交通卡。
1995年,北京市交管局規定北京市駕駛人在京的所有交通違章均需到工商銀行網點辦理,或在自助終端機上通過工商銀行牡丹卡辦理。
1995年,北京市交管局未經公開招投標等競爭性程序,與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簽署委托協議,並發布相關通告和通知,確定該行作為北京市交通違章罰款唯壹代收銀行並延續至2018年。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8年6月27日發布通報稱,北京市交管局在交通違章罰款管理中未經公開競爭性程序指定工商銀行作為罰款唯壹代收銀行、線下交納罰款只能通過工行卡辦理等行為,涉嫌濫用行政權力。北京市交管局承諾,今後牡丹交通卡僅作為普通信用卡,不再強制駕駛人使用。
擴展資料: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開展調查後,北京市交管局認識到相關做法與《反壟斷法》規定不符,承諾盡快調整相關工作方式方法,並提出三項具體整改措施:
壹、是加強社會宣傳引導。壹方面,通過多種渠道告知群眾,今後牡丹交通卡僅作為普通信用卡,不再強制駕駛人使用。另壹方面,持續加大對北京市交管局對外服務網站、“12123”手機APP繳款渠道和方式的宣傳力度,提示駕駛人合理選擇交納方式。
二、是加快終端升級改造。積極推進對現有多媒體自助終端機進行升級改造,力爭實現支持其他銀行卡辦理罰款交納業務。
三、是積極拓展代收銀行。協調市財政部門,召集本市具備交通罰款代收資質的銀行,在代收異地駕駛人交通違章罰款基礎上,積極參與代收本市駕駛人交通違章罰款。對有意開展本市交通違章罰款代收業務的銀行,將在系統建設和改造工作中給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人民網-北京交管局:不再強制司機使用牡丹交通卡
鳳凰網-出行有料:北京不再強制使用牡丹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