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征信中心接到壹位姓周的客戶的咨詢電話。周先生是刑滿釋放人員,有不良征信記錄。不知道該怎麽處理。溝通中稱,周先生在改造兩年多後回歸社會,希望通過當地對改造人員的就業援助政策,做點小生意重建生活。由於之前的失誤,沒有更多的親戚朋友,沒有風險投資,也沒有壹技之長。無奈,通過多部門了解,得知可以通過當地幫扶政策申請小額貸款自主創業。得知這個消息,周先生看到了新生活的希望。
後來貸款申請並沒有周先生想象的那麽順利,也就是征信修復中心咨詢的征信不良問題。周先生說,在申請中,他被告知入獄前有多次逾期記錄,貸款不能批。雖然兩三年過去了,逾期記錄依然存在。眾所周知,五年是逾期不良信用記錄自動消除的基本周期。這對周先生來說無異於當頭壹棒!
看到這裏,相信大家都已經知道,對於刑滿釋放人員這類特殊群體,也存在不良征信。但是,需要強調的是,信用報告不良與監禁產生的犯罪記錄沒有直接關系。個人信用記錄壹般不包括犯罪記錄,入獄的犯罪記錄不會影響個人信用記錄。刑滿釋放人員的不良征信,來源於他們入獄前的征信問題。
周先生得知相關情況後,壹度心灰意冷。後來經過多方打聽,他才知道,征信不好的問題是沒有解決辦法的,只要不是惡意逾期,是可以修復的。征信修復中心的工作人員還向周先生講解了《征信業管理條例》等國家政策以及目前行業的修復方式。後來,周先生與李奔征信修復中心進行了更深入的交流,該中心也出於人道主義,為周先生提供了成本價的征信修復服務。
從這類案例可以看出,刑滿釋放人員這類特殊群體的征信不良問題和人們正常生活中的征信不良問題是壹模壹樣的,不會因為他們的“前科”而改變。同樣,修復這壹特殊群體的不良征信的方法,主要是通過異議和申訴來進行。最後,李奔信用還是建議大家,壹定要珍惜個人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