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行發布了“十四五”規劃。規劃強調,中國銀行堅持以“十四五”規劃綱要為藍圖,立足發展新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發展新格局,自覺肩負“融入世界、造福社會”的使命,加快構建以國內商業銀行為主體、全球化為兩翼的“壹體兩翼”戰略發展格局,激發活力、敏捷應對、重點突破,努力建設國際壹流的現代銀行集團。
規劃以服務實體經濟為核心,加大對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以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跨境金融、消費金融、財富金融、供應鏈金融、縣域金融為重點,培育新動能,服務新業態,創造新模式。
規劃與時俱進,深度融入數字中國建設進程,加速中國銀行集團全面數字化轉型。深化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5G移動通信等技術應用。以企業級架構建設和數據治理兩大工程為基礎,突出“壹體兩翼”和開放金融生態圈兩大特色,深刻轉變經營理念,圍繞客戶體驗全面提升、產品和服務開放接入、業務流程整合優化、風控智能高效管理、機構員工減負賦能五大能力建設,以推動規劃的實施。
規劃提出,找準中國銀行集團在國內大周期和國內外雙周期中的定位和比較優勢,將國內商業銀行的發展與優化區域經濟布局、形成強大的國內市場聯系起來。進壹步突出集團全球化、壹體化的特色,對接全球金融市場和國內多層次資本市場。以“壹體兩翼”的全球響應和全面的服務,幫助平滑國內大周期和國內國際雙周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條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壹)吸收公眾存款;
(二)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國內和國際結算;
(4)辦理票據承兌和貼現;
(五)發行金融債券。
(六)代理發行、兌付和承銷政府債券;
(七)買賣政府債券和金融債券;
(八)從事同業拆借;
(九)代理買賣外匯;
(十)從事銀行卡業務;
(十壹)提供信用證服務和擔保;
(十二)代理支付和保險代理業務;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業務範圍由商業銀行章程規定,並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商業銀行可以經營結售匯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