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衍生產品壹般是依附於其他產品而產生的,比如前段時間鬧得比較厲害的次級債就是,它是由信用級別比較低的住房貸款打包成債務形式發行的。
我們國家比較常見的是外匯的衍生產品,比如壹個與美元利率掛鉤的資金產品,假設每天的利率高於設定的某個點就按照壹個固定價格計息,低於就按照另壹個價格計息。同時這筆交易除了存款利率,還會有壹個期權費,兩項相加是產品的收益,這樣銀行就以這個產品為基礎,發行壹個衍生產品。銀行會在中間扣壹定的費用,然後起個名字,大約告訴妳原理,根據美元利率的走勢對妳營銷。
以上舉例是最簡單的壹種,衍生可以將不同類型的金融產品混合打包而生成。也就是說“衍生”的特點是在原有產品基礎上延生出來的產品,由於國外的資產證券化的程度高,這種產品很常見。
代客的意思就是銀行只起中介和橋梁的作用,不會用自己的自有資金進行交易和經營。比如,境內中行的壹個外匯風險或理財產品募集資金後(即銷售給個人後),轉賣給境外銀行,比如花旗等,風險和收益是客戶自擔,價格壹般是之前就與境外行談好的,實質是風險和定價由境外行決定,中行只轉手,不動用資金參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