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分拆結售匯行為,是指個人通過將外匯儲蓄賬戶資金劃轉至親屬或其他多個賬戶,然後分別進行結匯或購匯操作,最後將所得人民幣或外匯匯集到同壹人名下,以此規避外匯交易限額管理的行為。這種行為主要涉及以下幾種情況:
1.境外同壹個人或機構在短時間內向境內5個或以上不同個人匯出外匯,收款人分別結匯;
2.5個以上不同個人在短時間內分別購匯後匯給境外同壹人或機構;
3.同壹天內,同壹個人5個以上直系親屬分別在年度總額內結匯或購匯後匯給該個人;
4.個人頻繁提取接近等值1萬美元的外幣現鈔或多人***同在壹天內辦理接近等值5000美元的現鈔結匯;
5.通過多人次、多頻次的方式規避結售匯限額,如超出規定的結匯或購匯次數。
銀行在處理個人結售匯時,如果發現有以上特征,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於明顯違規的行為可能不予辦理,或者要求客戶提供交易證明材料。若事後發現個人涉嫌分拆結售匯,銀行需報告外匯管理局。
關於手持外幣現鈔結匯,根據相關規定,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的,需提供身份證件;超過5000美元的則需要海關簽章的申報單或提取單據,以及相關交易證明材料。不同類型的結匯,如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所需提供的文件和手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