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儲備,又稱為外匯存底,是壹個國家貨幣當局持有的、可以隨時使用的可兌換外國貨幣 的資產。狹義而言,外匯儲備指壹個國家的外匯積累;廣義而言,外匯儲備是指以外匯計價 的資產,包括現鈔、黃金、國外有價證券等。
外匯儲備原則
各國政府管理和經營外匯儲備,壹般都遵循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三個原則。
安全性是指外匯儲備應存放在政治穩定、經濟實力強的國家和信譽高的銀行,並時刻註意這些國家和銀行的政治和經營動向;要選擇風險小、幣值相對穩定的幣種,並密切註視這些貨幣發行國的國際收支和經濟狀況,預測匯率的走勢,及時調整幣種結構,減少匯率和利率風險;還要投資於比較安全的信用工具,如信譽高的國家債券,或由國家擔保的機構債券等。
流動性是指保證外匯儲備能隨時兌現和用於支付,並做到以最低成本實現兌付。各國在安排外匯資產時,應根據本國對壹定時間內外匯收支狀況的預測,並考慮應付突發事件,合理安排投資的期限組合。現金和國庫券流動性較強,其次是中期國庫券、長期公債。
盈利性是指在保證安全和流動的前提下,通過對市場走勢的分析預測,確定科學的投資組合,抓住市場機會,進行資產投資和交易,使儲備資產增值。
但是,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三者不可能完全兼得。壹般高風險才能有高收益,盈利大的資產必然安全性差,而安全性、流動性強的資產必然盈利低。所以,各國在經營外匯儲備時,往往各有側重。比如富國多重視流動性,以隨時幹預外匯市場或用於對外支付,小國和資源貧乏國家多看重價值增值和財富積累。
外匯儲備作為壹個國家經濟金融實力的標誌,它是彌補該國國際收支逆差,抵禦金融風暴,穩定該國匯率以及維持該國國際信譽的物質基礎。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往往要持有高於常規水平的外匯儲備。但是,外匯儲備並非多多益善,多年來中國外匯儲備規模的急劇擴大對經濟發展產生了許多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