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指數以樣本股已發行股本數加權,計算公式為: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成份股總市值/基期)×基期指數,其中總市值= σ(股價×已發行股數)。計算上證b股指數時,成份股中b股的價格以美元計算。計算其他指數時,成份股中的b股價格按適用匯率(每周最後壹個交易日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折算成人民幣。
深圳成份股指數。深圳成份股指數由深圳證券交易所編制。通過調查在深交所上市的所有公司,按照壹定的標準選取40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為成份股,以成份股的流通股數為權重,采用加權平均法進行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