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加工結轉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將保稅進口料件加工的產品轉移到另壹加工貿易企業進壹步加工復出口的經營活動。轉出企業深加工結轉視同出口,辦理出口申報手續。以外匯結算的,海關可以出具外匯收入報關單證明聯;對轉入企業,深加工結轉視同進口,辦理進口申報手續。與轉入企業以外匯結算的,海關可以出具外匯支付報關單證明聯。
但是,不包括:1。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之間結轉的貨物。(保稅貨物)2。出口加工區企業生產的產品結轉至其他出口加工區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復出口,加工區企業轉出轉入。(出口加工區成品進出區)3。經營企業進口的加工產品轉入享受減免稅優惠的企業。(成品轉入浮雕)
編輯這段流程
1.計劃備案(1)轉出企業在申請表(壹式四份)中填寫企業轉出計劃並簽字,隨申請表向轉出地海關備案;(二)轉出地海關備案後,留存《申請表》第壹聯,其余三聯退還轉出企業;(三)自向轉出企業所在地海關備案之日起20日內,憑申請表剩余三份填寫企業相關內容後,向轉出地海關辦理備案手續並簽字;(4)轉入地海關審核後,留存申請表第二聯,第三聯、第四聯交轉入、轉出企業辦理轉入收發貨登記、報關手續。2.收發貨登記:(1)轉出、轉入企業辦理結轉計劃申報手續後,按照雙方海關核準的申請表實際收發貨。(二)每批轉入轉出企業的出入庫記錄應如實登記在《保稅貨物實際結轉登記表》上,並加蓋企業結轉專用章。(3)結轉退貨的,轉入、轉出企業應在登記表中登記實際退貨情況,同時註明“退貨”字樣,並加蓋企業結轉專用章。3.結轉報關(先報進口再報出口)(1)轉出企業和轉入企業分別在轉出地和轉入地海關辦理結轉報關手續。轉出、轉入企業可憑壹張申請表批量或集中辦理報關手續。轉出(入)企業實際發送(接收)每批貨物後,應在90天內完成該批貨物的報關手續;(二)轉入企業持申請表、登記表等單證在轉入地海關辦理進口申報手續,並在進口申報後的第二個工作日內通知轉出企業報關;(三)轉出企業自接到轉入企業通知之日起10日內,憑申請表、登記表等單證辦理轉入出口報關手續;(四)結轉進出口報關的申報價格為結轉貨物的實際成交價格;(五)壹份結轉進口報關單對應壹份出口結轉出口報關單,兩份報關單之間對應的申報序號、商品編碼、數量、價格、手冊號應當壹致;(6)結轉貨物分批申報的,企業應同時提供申請表和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