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對象是誰吧,是老師授課呢,還是單純的培訓授課呢?是壹課時還是多課時?
工作中授課的流程 ,就是如何準備課件,課件準備好了照著發揮即可。
1. 要清楚授課的目的,使聽課者有什麽樣的收獲,達到什麽樣的效果;
2. 培訓課程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3. 課件內容的設置順序;
4. 授課過程中互動環節的設置;
5. 被授課者的疑問解答
誰能告訴我親子課的流程...有心可惜無力~
不過,相信妳壹定可以辦的很好!呵呵~
親子,那就是父母跟孩子的交流?我麽有上過幼兒園哈~
不過,我想如果讓他們換個角色當當蠻好玩的...呵呵~
誰能告訴我考研的流程是什麽1、報名點:如果不是異地的話,需要帶齊報名資料後到妳所報考的學校去報名。即使是異地報名的話,壹般也有指定報名點可以報名,最好是提前確認,做好準備。比如妳在北京上大學,想報考浙江大學,妳可以在就近的報名點報考。
2、考試科目壹般是部分全國統考科目+部分專業課。專業課壹般由各學校自行組織考試;也有的是幾所學校聯合考試。壹般會有指定教材。
3、專業課和統考科目壹起在幾天內考完。
供參考!
誰能告訴我工傷認定的流程是什麽?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4.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壹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5.職工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負舉證責任:有勞動合同的,提交勞動合同;沒有勞動合同的,提交證明材料,如工資條、銀行卡等工資報酬領取的證明或者是單位同事的書面證明。
6.用人單位與職工就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發生爭議的,可以提交勞動仲裁解決,確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7.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8.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9.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誰能告訴我關於自考的流程是什麽1、根據興趣、就業方向等確定妳要報考的專業,學校是默認的;
2、網上查詢考試安排,確定所要報考的兩至四門課程(時間壹定要註意,不要在同壹個考試段時間報考兩門)
3、買書,可以在自考辦訂書或網上也可以(自考有專門的書籍,課程代碼壹定要壹致),書後壹般會附有考試大綱,按照大綱看就可以,如果書後沒有大綱,網上也應該會有的
4、進行看書、學習,如果個別比較難的課程建議報考培訓班
5、考試時間:1、4、7、10 考試報名時間:3、5、9、12(江蘇)
6、具體咨詢當地自考辦或登錄省教育考試院
PP租車的流程是什麽?誰能告訴我詳細
我租過。在網上註冊,手機上也可以,上傳證件照片,在網上選車和離我近的網點,往手機上裝個智能開鎖的app,短信收到車的地址之後就去取,在手機上按相應按鈕把車門打開就行了,完事用完了,結完賬換車就OK了,反正上次在pp租車是這樣,別人家我不知道。
誰能告訴我外匯操作的流程是什麽啊1,攜帶身份證去外匯投資公司開戶。壹般會做壹個測試,看妳是否能夠承受風險,可能需要接受模擬倉培訓。
2,如果自身有其指定第三方銀行的賬戶,則此步驟可以忽略,如果沒有需要去其指定的第三方資金托管銀行開戶。
3,上該公司官網下載以及安裝行情軟件以及交易軟件。
4,輸入賬戶號碼以及密碼進行登錄,按提示進行操作。
之後就自己操作吧。
誰能告訴我家裝監理的流程是什麽?目前家裝監理還沒有詳細的官方規定!
通用的流程是:
-監理師審核規劃設計
-監理師監督施工方所采購的施工用料的合格和環保等指標
-監理師監督整個施工過程和施工流程符合規定
-監理師提供所有的監督檢驗結果和合格證明
誰能告訴我瑜伽考試流程是什麽,我南京的健體
誰能告訴我申請勞動仲裁的流程是什麽?從妳陳述的內容來看,申請仲裁有難度!
甲方受傷發生在2007年,《工傷保險條例》已於2004年實施,按照其規定,工傷認定申請應在壹年內提出,但由於當時未能及時進行工傷認定,導致無法按照工傷保險爭議的情形處理,而且其後雙方雙已經解除了勞動關系,時效上也存在問題。
僅是參考意見,個人以為,走司法途徑有難度,信訪較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