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FOB條件下的交易,買方負責派船接貨,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並及時通知買方。當貨物在裝運港裝上具名船只時,風險從賣方轉移到買方。
FOB價格包括所有國內費用。如果商品多或者利潤高,國內費用可以忽略不計。
如果貨少了,就需要相應提價,因為單位成本增加了很多。單位成本主要包括:內陸運費(從工廠到港口或集裝箱倉庫)、裝卸費(特別是壹些不能機械裝卸的貨物)、LCL雜費、碼頭費、報關費、檢驗費。
擴展數據:
付款交單方式出口FOB簽約七技巧
1,我國外貿企業應嚴格按照出口合同的規定裝運貨物,並做好單證,防止買方找借口拒付貨款。
2.國外的代收行最好不要進口商指定。如有必要,他們應事先征得代收銀行的同意。
3.貿易管制和外匯管制嚴格的國家在使用付款交單方式時要特別謹慎。
4.小心使用D/paftersight。因為交單分為即期和遠期。URC522第7條特別指出:“托收不得包含付款交單的遠期匯票。”
其目的是阻止出口商采用付款交單方式。因為有些國家把遠期付款交單當作承兌交單。如果出口商堅持采用遠期付款交單,後果自負。
5.FOB出口合同應在付款交單方式下簽訂,保險由買方辦理。為了保證貨物的安全,保護我們的利益,我們(出口商)可以額外投保“賣方利益險”,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可以辦理這項業務,保險費按投保風險正常費率的25%收取。
投保後,如果貨物遇險,買家未能支付贖金票據,我們可以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索賠。
6.賣方預先收到壹定的定金,金額以承兌交單方式支付。出口企業收到保證金後即可發貨,從貨款中扣除收到的款項,余額委托銀行代收。如果拒絕收款,出口商可以將貨物運回或轉售,並從收到的款項中扣除損失費用。
如果采用這種方式,通常在合同中規定:“貨物的裝運以電匯方式向賣方提交預付款為前提,其余以即期付款交單方式托收。”
7.可以采用國際保理或出口信用保險來控制風險,也可以采用事後補償措施委托討債公司催收賬款。
歐美國家使用商業信用的比例很高,但是壞賬率很低。根本原因是這些國家通過加強風險管理來消除商業信用風險。
風險防範措施有三種:國際保理、出口信用保險和委托討債公司催收賬款。目前,我國外貿企業還沒有充分利用這三種方式。在以付款交單方式簽訂FOB出口合同時,我們應該充分利用這三種風險防範措施來確保我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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