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國家限制出口的產品以外,獨資、合資和合作企業生產的出口產品,可申請免征工商統壹稅,內銷產品或應稅出口產品,在開辦初期納稅有困難的,可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減免。
在我國境內沒有設立機構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為本省提供了專有技術所取得的使用費(包括有關的圖紙資料費、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應繳納的稅金,由當地稅務機關報請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後,可予減征或免征。四、獨資、合資、合作企業所需土地,按實際需要優先提供。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壹至壹百元。在經濟不發達的邊遠山區從事開發性事業和投資於煤化工產品加工的企業,土地使用費還可給予特別優惠,每平方米壹至五十元,技術特別先進的項目和不以盈利為目的的項目可免繳土地使用費。五、利用外資項目實行六個優先。即:煤、電、水、氣、油等能源供應優先;國內原材料供應優先;運輸優先;通訊設備安裝和使用優先;使用國內外匯、人民幣貸款優先;基建和技術措施項目安排和施工優先。六、獨資、合資、合作企業所需原材料、燃料、動力在本省購買的,按本省市場價格結算,以人民幣支付。以外匯支付者,價格優惠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外國投資者以所得利潤(外匯)購買本省自營出口商品使用或運往中國境外銷售的,價格優惠百分之壹至百分之十。七、獨資、合資、合作企業的出口產品,如國內市場急需或需要進口的,允許有壹定比例在國內市場銷售,可參照國際市場價格,以外匯計價結算。如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該產品系本省市場急需,決定在省內市場銷售的,由此而引起外匯不能平衡者,可申請本省地方外匯額度補助。有些微利出口產品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實行到達國內口岸運價補貼。八、獨資、合資、合作企業在向中國銀行太原分行申請人民幣或外匯貸款時,在國家規定的貸款政策範圍內,在金額、利率、還款期限以及償還方式上,可給予優惠。客商如向國外銀行貸款投資於本省,中國銀行太原分行可酌情提供擔保。九、保護客商提供的技術專利、技術秘密和訣竅,尊重其在使用方面的合理限制和控制。合營、合作的任何壹方,未經他方同意,不得將技術秘密私自轉讓給第三者。十、客商如將獲得的利潤用於再投資,在本省舉辦新的合資、合作企業,新增投資將享受本規定的優惠。此外,對用於再投資部分,其合營期在五年以上的,除按國家規定退稅以外,還將給予壹定的回扣。客商以其利潤在本省舉辦新的出口產品的合資,合作企業,其出資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需要進口而又外匯不足時,經申請,可酌情給予壹定的地方外匯額度補助。十壹、獨資、合資、合作企業所需的工程技術人員、財會人員,由企業公開招聘,考核錄用。十二、對來本省幫助技術攻關、進行技術指導和管理指導的應邀、應聘國外專業人員,待遇從優,生活費用由受援單位負擔。由此產生的新增利潤,由援助人(或公司)與受援單位按合同規定分成,或給予壹次性報酬。對於向本省提供了有價值的經濟技術建議或咨詢服務,經采用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國外各界人士,將給予報酬。十三、為加快利用外資、引進技術的工作進程,山西省人民政府組織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專門機構,負責全省有關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的綜合協調,簡化項目審批手續,為客商入出境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