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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雲寺事件的民宗部門回應與記者調查

2013年12月12日下午,記者就瑞雲寺拆遷事件分別致電福建省、福州市各級宗教管理部門了解情況。

福建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廳長楊誌英接聽筆者電話時表示:瑞雲寺拆遷事件發生後,省廳高度重視,已經給福州市民宗局三點處理意見,他們正在處理中,具體情況不清楚,如要了解相關情況,請與福州市民宗局溝通。

福州市晉安區民宗局局長陳桂松沒有接聽筆者電話。

福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主管佛教的副局長饒春貴接聽了筆者電話,饒副局長與筆者就瑞雲寺拆遷幾個焦點問題進行了交流:

1、瑞雲寺的拆遷協議是否合法?

饒副局長:(2013年)12月9日,省(民宗)廳林副廳長到現場,我也在現場。我們認為,這個拆遷協議最好由宗教團體(佛協)和宗教場所(瑞雲寺)壹起來簽,那麽,這份協議就比較完善了。接下來我們要求晉安區要把拆遷協議重新完善起來,要和明參法師(瑞雲寺住持)去簽這份協議。

饒副局長強調說:拆遷協議拋開瑞雲寺是絕對不行的。

2、瑞雲寺沒有銀行對公賬戶,佛協代收拆遷補償款

饒副局長:瑞雲寺拆遷補償款75萬6千元已經到了晉安區佛教協會的賬戶。我們福州市拆了很多宗教場所,瑞雲寺拆遷補償款為什麽在佛協而沒有給瑞雲寺,原因有二:

壹是瑞雲寺沒有銀行對公賬戶,我們不好把錢打給寺院,這筆錢是沒辦法轉到寺院私人賬戶的。

二是這份協議暫時由晉安區佛教協會簽,佛協有個法人的對公賬戶。因此,先把錢打到佛協的賬戶上,再根據瑞雲寺申請使用情況,我們及時把錢撥給寺院。佛協協會肯定不會截留這筆錢的。

3、瑞雲寺住持明參法師身份不變

饒副局長:關於僧團的安置問題,我們民宗部門的意見是,這是拆遷,不涉及宗教場所負責人的變動。

4、晉安區陳桂松局長工作無失誤,壹直在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

饒副局長:區民宗局談拆遷協議的事情我們不知道。瑞雲寺強拆當日,我們沒有在現場。拆遷方絕對沒有通知我們。至於區民宗局是否知情,妳還是問壹下陳桂松局長比較好。

妳也要為宗教幹部做壹些考慮,就晉安區陳局長這個位置來說,他肯定是在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

5、饒副局長提出,瑞雲寺通過媒體介入進行宗教維權傷害了佛教界

饒副局長:今天早上我把福州市佛教協會副秘書長以上人員,包括這些大和尚都召集在壹起,推心置腹地對瑞雲寺拆遷這件事進行了交流和討論,這些大和尚們都表示不希望通過網絡的方式進行維權,這樣對我們佛教其實是壹種傷害。

根據饒副局長介紹的情況,記者展開了調查,情況如下:

1、瑞雲寺早已開立銀行“對公賬戶” (如圖)

福州瑞雲寺是依照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規定依法登記的寺院,是取得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頒發的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的合法寺院。根據2011年5月國家宗教事務局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的《宗教活動場所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瑞雲寺早已在福州興業銀行辦理好“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對公賬戶)。開立對公賬戶也是合法宗教場所必須履行的賬務管理制度。

2、福州市佛教協會法師提出:既然宗教部門做得這麽好,為什麽會出瑞雲寺這樣的事?

據知情人介紹,今天上午饒副局長召集福州市佛教協會副秘書長(包括福州佛教協會副會長、常務理事、咨議委員會)以上領導開會。會議應到30-40人,實際到會10人左右。會上,饒副局長首先感謝大家沒有參與瑞雲寺拆遷壹事,隨後饒副局長介紹了事件經過。出席會議的大和尚們大多沈默不語,只有壹位法師提出:既然妳們做的那麽好,為什麽會出瑞雲寺這樣的事?

3、福州佛教界大和尚們對瑞雲寺事件集體失語

根據饒副局長的建議,記者試圖聯系福州佛教界的大和尚們,請他們談談民宗局在瑞雲寺強拆中維護佛教界權益的事跡,但包括福州市佛教協會會長在內的法師,均表示對此事不便發表任何言論。

4、明參法師說自己處在“活地獄”

瑞雲寺住持明參法師被軟禁在新寺院二層,樓上住著幾個街道安排的人。瑞雲寺新址門前有看守,不讓進出,明參法師也出不去,看望她的法師和居士也進不來。明參法師說:這裏是“活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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