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單的出口屬於非正常出口,不需要開發票,不需要繳稅,不需要退稅。外匯自己收,操作方便快捷。但是,如果賣給妳這個單的公司倒閉了或者他們已經是關註的企業,對於買了這個單的出口商來說,無疑是壹個很糟糕的情況。如果是公司的話,海關檢查率會更高,導致出口商不得不承擔海關檢查帶來的額外費用。
那麽我們該如何選擇呢?我個人的看法是,如果出口利潤差不多,而且工廠可以給代理商增發票的話,還是靠代理商出口比較好!但最終如何選擇還是要看貨主的利潤和出貨情況來決定是付款出口還是找代理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