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級分類用硬杠杠
新辦法對出口企業的分類認定標準進壹步細化、明確,通過納稅信用級別、稅收遵從、凈資產等壹條條“硬杠杠”,將出口退稅企業分為四類,有針對性地實施差別化管理和服務,提高管理效率、加快退稅進度,發揮出口退稅對外貿的促進作用。
新辦法根據不同外貿業態,區分生產企業、外貿企業、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分別設定壹類企業的評定標準,提高了分類標準的針對性。出口企業評定為壹類企業均要求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並建立較為完善的出口退稅風險控制體系,近3年未發生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增值稅扣稅憑證、騙取出口退稅行為等。針對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輕資產的特點,凈資產比例要求由原來的大於100%降低至大於30%以上,同時要求海關企業信用管理類別為高級認證企業或壹般認證企業、外匯管理的分類管理等級為A級。特別是對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認定標準,充分體現了國家支持外貿新業態發展的要求。
新辦法還明確,將納稅信用為C級或尚未評定納稅信用級別等五種類型的企業評定為三類;將納稅信用級別為D級、列入國家聯合懲戒的失信企業、海關企業信用管理類別認定為失信企業等九種類型的企業評定為四類,發揮分類管理督促先進、鞭撻後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