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處置緊急條例》名稱標題不規範,不符合法律規範。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有著非常嚴格的名稱:簡明、通俗、清晰、全面。這裏的“緊急條例”顯然不倫不類。國家有關部門無權發布。
擴展數據
1,法律名稱,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標題。法律的名稱不同於法律淵源的分類,如“法律”、“行政法規”。法的淵源主要體現不同形式的法律規範的效力及其在國家法淵源體系中的地位,而法的名稱則是各個具體規範性文件的標題,其作用和功能要比法的淵源寬泛得多。
2、法律名稱實際上是規範性文件內容的概括,它必須用詞簡潔確切,表明法律文件作為規範性文件的性質,劃清規範性文件和個別文件適用法律的界限;還應當標明規範性文件的調整對象、效力等級和適用範圍。
參考數據
百度百科-法定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