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出口雙方的申請報告(必須加蓋公司印章)。部分退貨的,應在報告中註明不予退貨部分的退稅申請。
2、國外公證書(中文版),加蓋公證機關印章。這是最麻煩的事情。妳應該聯系妳的客戶,讓他去做。
3.當時出口商的提單。
4、海關申報出口退稅。
5.外匯局出具的核銷外匯或核減外匯的證明。
6、主管出口退稅的地(市)國際稅務局出具的《出口貨物退稅憑證》。
7、雙方原出口貨物買賣合同,海關審核有關單證資料無誤後,開出聯系單到單證管理部門核對清單(原出口報關單海關統計),核對壹致後,再開出聯系單給出口商辦理退運貨物的進口申報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