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國內處理外匯業務需要有壹個180度的大轉彎,正確的做法是:允許國內企業持匯,不允許國內使用外匯計價結算,按照國內外匯最小化運做原則,嚴格限定國內銀行持匯規模,余者逐步輸出外匯,回購國內所需商品,調整進出口關稅使之基本平衡,如果國家想保留更多的流動性,則以匯換金,金陳國庫執行貯藏職能;如果國家不能回購黃金,則只能是壹個經濟循環的買賣,發鈔買匯,輸出外匯,回籠國內緊缺的戰略物資,賣出這些物資回籠買匯時所發鈔票,力爭人民幣規模保持不變,並逐漸以黃金取代鈔票,將發行紙鈔課取的鑄幣稅逐步還給持幣人。所做的壹切壹個根本目的就是收回流失在央行庫外,存在國外的財富,將外匯儲備減持到最小,實現人民幣兌現準備的最大化。我國黃金儲備只占外匯儲備的1.7%,這標誌著我國深度潛藏著嚴重的空鈔危機,當其決堤時國家將無法阻擋,嚴重時將導致國家四分五裂!
如果妳不相信我說的話,那麽兩國作買賣,如果對外輸出商品,使用紙幣結算,只是收到了金融票據,如果使用金銀結算則是收到了全部的價值,我想這點是不容質疑的,站在這個基礎上再回頭看外匯,妳就清清楚楚地看明白了外匯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