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2013年5月2日發文明確了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在境內開立銀行賬戶、投資銀行間市場等方面內容,為RQFII擴圍掃除了技術層面的障礙,下壹階段RQFII擴容將進入實質性階段。
央行明確,RQFII機構應當根據規定,開立壹個境外機構人民幣基本存款賬戶。在基本存款賬戶開立後,應當選擇具有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托管人資格的境內商業銀行,開立交易所市場交易資金結算專用存款賬戶和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資金結算專用存款賬戶,分別用於投資交易所證券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可以在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立專門用於股指期貨保證金結算的專用存款賬戶。
RQFII在開立上述三類專用存款賬戶時,應當區分自有資金和由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的客戶資金分別開戶;設立開放式基金的,每只開放式基金應當單獨開戶。央行規定,RQFII的專用存款賬戶與其他賬戶之間不得劃轉資金,自有資金賬戶、客戶資金賬戶和開放式基金賬戶之間不得劃轉資金,不同開放式基金賬戶之間也不得劃轉資金。專用存款賬戶不得支取現金。
2013年3月份,中國證監會、央行和外匯局聯合發布修訂後的《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允許更多境外金融機構將離岸籌集的人民幣資金投資境內資本市場,同時放寬RQFII投資範圍的限制。
RQFII試點於2011年12月推出,初期參與機構僅限於境內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去年12月份,證監會、央行和外匯局決定增加2000億元RQFII投資額度,使試點總額度達到27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