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菲律賓可以帶1萬以內的比索。
入出菲律賓國境時,需填寫入出境登記卡和海關申報單。旅遊者需申報其攜帶物品的總價值,包括收受的禮品、商品的樣品等。
未經菲律賓中央銀行批準,任何入出境旅客帶入或帶出超過1萬比索的紙幣、硬幣、在菲律賓銀行提取的支票或其他匯票,均違法,並可能被沒收,且被處以民事處罰或受到刑事起訴。攜帶超過10,000美元的外幣須在海關申報單中聲明,否則將被處以20萬比索以下5萬比索以上的罰款,或面臨2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擴展資料
菲律賓的金融管制:
菲律賓政府對金融、外匯的管制經歷了由嚴到寬的漫長過程。1995年以前的40多年裏,只有4家外國銀行獲準設立分支機構。
2000年通過的《總銀行法》不僅使外國銀行能夠自由進入菲律賓市場,還提高了外國銀行的持股比例,甚至還規定,在特定條件下,外資銀行可以擁有當地銀行100%的股份,金融市場完全開放。有20多家外資銀行在菲律賓設有分支機構,中國銀行也在首都馬尼拉開設了分行。
中國領事服務網-菲律賓入境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