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企業可對屬於增值稅、消費稅征收範圍的貨物申請出口退(免)稅。除另有規定外,均給予免稅和退稅:
l、有自營出口權或委托外貿企業自營出口權的內(外)資生產企業;
2.由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貿企業出口的貨物;
3、生產企業(無進出口權)委托外貿企業出口自己的商品;
4.保稅區企業從保稅區外有進出口權的企業采購直接出口或加工復出口的貨物;
5.下列特定企業出口的貨物(不限於是否有出口權);
(1)對外承包工程公司為境外承包工程裝運的貨物;
(二)從事對外修理修配業務的企業用於對外修理修配的貨物;
(三)外輪供應公司、外輪供應公司向外輪、遠洋運輸公司銷售並收取外匯的貨物;
(四)企業在國內采購並運往國外作為境外投資的貨物;
(五)援外企業利用中國政府優惠援外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資金出口的貨物;
(六)外商投資企業為特定投資項目采購的部分國產設備;
(七)國內企業利用國際金融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通過國際招標銷售的機電產品;
(八)境外帶料加工裝配企業的出境設備、原材料和零部件;
(九)外國駐華使(領)館及其外交官、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官員購買的國產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