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個銀行就把幾個銀行的金額加起來填,在資產負債表上的銀行存款是壹個匯總數而已
企業銀行賬戶的透支在資產負債表中應該列示為() A:短期借款 B:貨幣資金C:交易應該選 短期借款
銀行透支是指企業事先得到銀行的同意,在壹定額度內支用的現款超過其存款賬戶余額的情況。在會計核算上,仍通過“銀行存款“賬戶核算,但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要區別情況列示。如果企業只開壹個存款賬戶,應將透支額列作流動負債;如果企業開有幾個銀行存款賬戶,應將存款余額在資產方列示,將透支額在負債方列示。
而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向購貨單位收取的款項
企業應如何開立與使用銀行賬戶可以打電話去企業的開戶行問下,他們會告訴妳具體帶上哪些東西(壹般來說主要是三章,公司公章,公司財務章,公司法人章,因為銀行不同,要的資料多少會有出入)
銀行給妳開通時,會給妳網銀用的金鑰(或叫K寶,U盾,或其他名稱,銀行不同,叫法不同,但用途相同)
而且有兩個,兩個都有密碼,密碼可以自己設定,也能通過網上銀行自己隨時更改。
壹個用來進行網上匯款業務的填寫(就是在網銀輸入匯款單),另壹個用來稽核妳的網上匯款單,對公企業網銀壹定有兩個
只有進行了稽核的匯款業務,才能成功提交資訊給銀行,銀行才能從妳賬上劃到對方收款人賬上
這個問題很難完整回答,建議妳先學習壹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節選如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 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為規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以下簡稱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加強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存款人在中國境內的銀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存款人,是指在中國境內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
本辦法所稱銀行,是指在中國境內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支付結算業務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含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
本辦法所稱銀行結算賬戶,是指銀行為存款人開立的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人民幣活期存款賬戶。
第三條銀行結算賬戶按存款人分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壹)存款人以單位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按用途分為基本存款賬戶、壹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
個體工商戶憑營業執照以字號或經營者姓名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二)存款人憑個人身份證件以自然人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郵政儲蓄機構辦理銀行卡業務開立的賬戶納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第四條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壹個基本存款賬戶。
第五條存款人應在註冊地或住所地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符合本辦法規定可以在異地(跨省、市、縣)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除外。
第六條存款人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實行核準制度,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後由開戶銀行核發開戶登記證。但存款人因註冊驗資需要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除外。
第七條存款人可以自主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存款人到指定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第八條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不得利用銀行結算賬戶進行偷逃稅款、逃廢債務、套取現金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第九條銀行應依法為存款人的銀行結算賬戶資訊保密。對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和有關資料,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個人查詢。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和有關資料,除國家法律另有規定外,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個人查詢。
第十條中國人民銀行是銀行結算賬戶的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章 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 第十壹條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壹)企業法人。
(二)非法人企業。
(三)機關、事業單位。
(四)團級(含)以上軍隊、武警部隊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
(五)社會團體。
(六)民辦非企業組織。
(七)異地常設機構。
(八)外國駐華機構。
(九)個體工商戶。
(十)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群委員會。
(十壹)單位設立的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
(十二)其他組織。
第十二條壹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第十三條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對下列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壹)基本建設資金。
(二)更新改造資金。
(三)財政預算外資金。
(四)糧、棉、油收購資金。
(五)證券交易結算資金。
(六)期貨交易保證金。
(七)信托基金。
(八)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
(九)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
(十)單位銀行卡備用金。
(十壹)住房基金。
(十二)社會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
(十四)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
(十五)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
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是指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資金。
因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開立的專用存款賬戶,應使用隸屬單位的名稱。
第十四條臨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需要並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有下列情況的,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
(壹)設立臨時機構。
(二)異地臨時經營活動。
(三)註冊驗資。
第十五條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是自然人因投資、消費、結算等而開立的可辦理支付結算業務的存款賬戶。有下列情況的,可以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壹)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
(二)辦理匯兌、定期借記、定期貸記、借記卡等結算業務的。
自然人可根據需要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也可以在已開立的儲蓄賬戶中選擇並向開戶銀行申請確認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第十六條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在異地開立有關銀行結算賬戶:
(壹)營業執照註冊地與經營地不在同壹行政區域(跨省、市、縣)需要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
(二)辦理異地借款和其他結算需要開立壹般存款賬戶的。
(三)存款人因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匯繳或業務支出需要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
(四)異地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的。
(五)自然人根據需要在異地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
第十七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檔案:
(壹)企業法人,應出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
(二)非法人企業,應出具企業營業執照正本。
(三)機關和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 *** 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和財政部門同意其開戶的證明;非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 *** 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
(四)軍隊、武警團級(含)以上單位以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應出具軍隊軍級以上單位財務部門、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五)社會團體,應出具社會團體登記證書,宗教組織還應出具宗教事務管理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六)民辦非企業組織,應出具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七)外地常設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 *** 主管部門的批文。
(八)外國駐華機構,應出具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外資企業駐華代表處、辦事處應出具國家登記機關頒發的登記證。
(九)個體工商戶,應出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本。
(十)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群委員會,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十壹)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批文。
(十二)其他組織,應出具 *** 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本條中的存款人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納稅人的,還應出具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
第十八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壹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檔案、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下列證明檔案:
(壹)存款人因向銀行借款需要,應出具借款合同。
(二)存款人因其他結算需要,應出具有關證明。
第十九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檔案、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下列證明檔案:
(壹)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住房基金、社會保障基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二)財政預算外資金,應出具財政部門的證明。
(三)糧、棉、油收購資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四)單位銀行卡備用金,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銀行卡章程的規定出具有關證明和資料。
(五)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應出具證券公司或證券管理部門的證明。
(六)期貨交易保證金,應出具期貨公司或期貨管理部門的證明。
(七)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應出具其證明。
(八)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應出具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有關的證明。
(九)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應出具該單位或有關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十)其他按規定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應出具有關法規、規章或 *** 部門的有關檔案。
第二十條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境內從事證券投資開立的人民幣特殊賬戶和人民幣結算資金賬戶納入專用存款賬戶管理。其開立人民幣特殊賬戶時應出具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的批覆檔案,開立人民幣結算資金賬戶時應出具證券管理部門的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
第二十壹條存款人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檔案:
(壹)臨時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主管部門同意設立臨時機構的批文。
(二)異地建築施工及安裝單位,應出具其營業執照正本或其隸屬單位的營業執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裝地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或建築施工及安裝合同。
(三)異地從事臨時經營活動的單位,應出具其營業執照正本以及臨時經營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文。
(四)註冊驗資資金,應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有關部門的批文。
本條第二、三項還應出具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
第二十二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應向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檔案:
(壹)中國居民,應出具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應出具軍人身份證件。
(三)中國人民武裝警察,應出具武警身份證件。
(四)香港、澳門居民,應出具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應出具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五)外國公民,應出具護照。
(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檔案規定的其他有效證件。
銀行為個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根據需要還可要求申請人出具戶口簿、駕駛執照、護照等有效證件。
第二十三條存款人需要在異地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除出具本辦法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二十壹條規定的有關證明檔案外,應出具下列相應的證明檔案:
(壹)經營地與註冊地不在同壹行政區域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應出具註冊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的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證明。
(二)異地借款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壹般存款賬戶的,應出具在異地取得貸款的借款合同。
(三)因經營需要在異地辦理收入匯繳和業務支出的存款人,在異地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應出具隸屬單位的證明。
屬本條第二、三項情況的,還應出具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
存款人需要在異地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應出具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證明檔案。
第二十四條單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應與其提供的申請開戶的證明檔案的名稱全稱相壹致。有字號的個體工商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應與其營業執照的字號相壹致;無字號的個體工商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由“個體戶”字樣和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者姓名組成。自然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應與其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中的名稱全稱相壹致。
第二十五條銀行為存款人開立壹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的,應自開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
第二十六條存款人申請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時,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也可授權他人辦理。
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的,除出具相應的證明檔案外,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件;授權他人辦理的,除出具相應的證明檔案外,還應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授權書及其身份證件,以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件。
第二十七條存款人申請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應填制開戶申請書。開戶申請書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記載有關事項。
第二十八條銀行應對存款人的開戶申請書填寫的事項和證明檔案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進行認真審查。
開戶申請書填寫的事項齊全,符合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條件的,銀行應將存款人的開戶申請書、相關的證明檔案和銀行稽核意見等開戶資料報送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經其核準後辦理開戶手續;符合開立壹般存款賬戶、其他專用存款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條件的,銀行應辦理開戶手續,並於開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備案。
第二十九條中國人民銀行應於2個工作日內對銀行報送的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的開戶資料的合規性予以稽核,符合開戶條件的,予以核準;不符合開戶條件的,應在開戶申請書上簽署意見,連同有關證明檔案壹並退回報送銀行。
第三十條銀行為存款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與存款人簽訂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除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以外,應建立存款人預留簽章卡片,並將簽章式樣和有關證明檔案的原件或影印件留存歸檔。
第三十壹條開戶登記證是記載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資訊的有效證明,存款人應按本辦法的規定使用,並妥善保管。
第三十二條銀行在為存款人開立壹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時,應在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上登記賬戶名稱、賬號、賬戶性質、開戶銀行、開戶日期,並簽章。但臨時機構和註冊驗資需要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除外。 第三章 銀行結算賬戶的使用 第三十三條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的主辦賬戶。存款人日常經營活動的資金收付及其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應通過該賬戶辦理。
第三十四條壹般存款賬戶用於辦理存款人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該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第三十五條專用存款賬戶用於辦理各項專用資金的收付。
單位銀行卡賬戶的資金必須由其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入。該賬戶不得辦理現金收付業務。
財政預算外資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和信托基金專用存款賬戶不得支取現金。
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賬戶需要支取現金的,應在開戶時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準。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應根據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審查批準。
糧、棉、油收購資金、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黨、團、工會經費等專用存款賬戶支取現金應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收入匯繳賬戶除向其基本存款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用存款戶劃繳款項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現金。業務支出賬戶除從其基本存款賬戶撥入款項外,只付不收,其現金支取必須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銀行應按照本條的各項規定和國家對糧、棉、油收購資金使用管理規定加強監督,對不符合規定的資金收付和現金支取,不得辦理。但對其他專用資金的使用不負監督責任。
第三十六條臨時存款賬戶用於辦理臨時機構以及存款人臨時經營活動發生的資金收付。
臨時存款賬戶應根據有關開戶證明檔案確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確定其有效期限。存款人在賬戶的使用中需要延長期限的,應在有效期限內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並由開戶銀行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核準後辦理展期。臨時存款賬戶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2年。
臨時存款賬戶支取現金,應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註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在驗資期間只收不付,註冊驗資資金的匯繳人應與出資人的名稱壹致。
第三十八條存款人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自正式開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後,方可辦理付款業務。但註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轉為基本存款賬戶和因借款轉存開立的壹般存款賬戶除外。
第三十九條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用於辦理個人轉賬收付和現金存取。下列款項可以轉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壹)工資、獎金收入。
(二)稿費、演出費等勞務收入。
(三)債券、期貨、信托等投資的本金和收益。
(四)個人債權或產權轉讓收益。
(五)個人貸款轉存。
(六)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和期貨交易保證金。
(七)繼承、贈與款項。
(八)保險理賠、保費退還等款項。
(九)納稅退還。
(十)農、副、礦產品銷售收入。
(十壹)其他合法款項。
第四十條單位從其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每筆超過5萬元的,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據:
(壹)代發工資協議和收款人清單。
(二)獎勵證明。
(三)新聞出版、演出主辦等單位與收款人簽訂的勞務合同或支付給個人款項的證明。
(四)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獎券發行或承銷部門支付或退還給自然人款項的證明。
(五)債權或產權轉讓協議。
(六)借款合同。
(七)保險公司的證明。
(八)稅收征管部門的證明。
(九)農、副、礦產品購銷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項的證明。
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應納稅的,稅收代扣單位付款時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完稅證明。
第四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個人應出具本辦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有關收款依據。
(壹)個人持出票人為單位的支票向開戶銀行委托收款,將款項轉入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
(二)個人持申請人為單位的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向開戶銀行提示付款,將款項轉入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
第四十二條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款項的,銀行應按第四十條、第四十壹條規定認真審查付款依據或收款依據的原件,並留存影印件,按會計檔案保管。未提供相關依據或相關依據不符合規定的,銀行應拒絕辦理。
第四十三條儲蓄賬戶僅限於辦理現金存取業務,不得辦理轉賬結算。
第四十四條銀行應按規定與存款人核對賬務。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收到對賬單或對賬資訊後,應及時核對賬務並在規定期限內向銀行發出對賬回單或確認資訊。
第四十五條存款人應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使用銀行結算賬戶辦理結算業務。
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不得利用銀行結算賬戶套取銀行信用。
1. 核完名字後,到工商領取各種表填完後給工商局.
2.找個銀行開個臨時戶,聯絡會計事務所驗資後,捎著驗資報告給工商,三天後到工商局拿營業執照,可以刻公章及其他章
3.辦組織機構程式碼.
4.到國稅辦稅務證.
5.帶著公章財務章,法人章,捎著營業執照正本,國稅登記證正本,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本,法人代表身份證及各影印件到銀行開基本帳戶後,可將驗資的資金轉到基本帳戶裏再用現金支票提出來.
企業開立銀行賬戶,首先得有工商部門的名稱核準書,進行驗資,向銀行提供核準書、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公章、財務章及法人代表名章,開立驗資賬戶,待營業執照批下後,辦理稅務、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到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其他事項給妳網址;:wenku.baidu./view/4248dc4ff7ec4afe04a1df95.
:wenku.baidu./view/484ad0d850e2524de5187e53.
首先要建壹個基本戶,是可以提取現金的,如果沒什麽特殊用處,只用這壹個也就可以,如果還想多建幾個銀行,哪就可以建壹些壹般戶,壹般戶不能提現金,其余都壹樣
選定中意的銀行,帶公司的開戶許可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等到銀行申請開戶即可。至於使用嘛,主要就是收付款。基本賬戶可以存取現金、收款、付款;壹般賬戶只能收付款,不能存取現金。
企業註冊100萬之後又從銀行取走每月資產負債表如何填寫?取得註資時
借:銀行存款 100
貸:實收資本 100
取走時候
借:現金 10萬 等
貸:銀行存款 10萬
簡述企業應如何開立與使用銀行賬戶?那要看開立什麽性質的賬戶了,企業剛成立必須開“基本戶”,這個賬戶是提現金、發工資、各種業務往來款項的交流匯款以及繳納稅款,也就是說企業可以只開立這壹個賬戶。開戶後要存錢,那就要建立“銀行存款明細賬”,存款記借方,提款、匯款和轉賬支票付款記貸方。借方減貸方就是余額,月末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