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清繳指的是預繳的所得稅和其他壹些稅。年度結束後,企業自行進行稅務匯總、匯算清繳。
第壹,申報程序
為了減輕您的工作量,提高申報的效率和質量,請盡量使用便捷的網上申報服務。
網上申報流程如下:
登錄→填寫申報表及其他附表→審核通過→上傳報告→申報成功。
壹、登錄北京國稅網上申報系統(2.0)
第二,填寫申報表
請按照申報系統提示的順序填寫相應的申報表和財務報表。
申報表格式請參考“查賬托收-匯款申報-模擬申報”。
第三,提交申報
申報完成並審核無誤後,提交申報。如果涉及到補稅,可以通過稅庫和銀行直接抵扣。
四、網上申報要點:
(壹)2013年度匯算清繳,跨地區匯總納稅企業網上申報,增加以下報表:
1.企業所得稅匯總和納稅人所得稅分配表;
2.所有分支機構的財務報表;
3.各分行納稅調整表(表樣為年報附件三);
總機構申報時,需要填寫《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以下簡稱分配表),系統會根據分配表中填寫的分支機構數量自動生成相應的套報表。例如,如果壹個企業有9個分支機構,系統將自動生成9套報表,每套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納稅調整項目列表。納稅人必須輸入每套報表進行填寫。如果納稅人需要刪除或修改分配表中的分支機構,則需要刪除相應的納稅調整項目、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然後從修改後的分配表中重新生成新的納稅調整項目、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2)網上申報系統增加了校對,查賬征收企業(分支機構納稅人除外)未申報財務會計報表將無法完成年度申報。
壹、所得稅匯算清繳需要哪些材料?
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稅)、組織機構代碼證、外匯登記證(外資企業適用)復印件(蓋章)
2.本年(1-65438+2月)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蓋章)
3、年度審計報告(年審)、年度所得稅驗證報告。
4.地稅綜合申報表(1-65438+2月)和增值稅申報表(1-65438+2月)復印件(蓋章)。
5.1月和1月電子稅票(蓋章)
6.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復印件(蓋章)(4個季度)
7.總賬、明細賬(包括費用明細賬)和會計憑證。
綜上,公司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由用人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並提交年度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
壹、取得綜合收益需要進行匯算清繳納稅申報。
取得綜合所得並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應當依法進行匯算清繳:
(壹)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綜合所得年度收入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後的余額超過六萬元的;
(二)取得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壹項或者多項,年度綜合所得減除專項費用後的余額超過六萬元的;
(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於應納稅額的;
(4)納稅人申請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