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涉及外幣記帳的資產、負債科目都參與,其他損益類科目不參與。期末調匯期末終了時,應當將外幣賬戶的期末余額以期末匯率進行折算,折算金額與賬面金額之間的差額,就是匯兌損益。籌建期間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長期待攤費用; 與構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外幣專借款的匯兌損益,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 除以上兩項以外,均計入財務費用。借:財務費用。貸:現金。若損失,則做紅字。
期末調匯是指在期末結賬前,將外幣賬戶的期末余額按期末匯率進行折算,折算金額與賬面金額之間的差額,計入匯兌損益。根據期末調匯的概念,期末調匯的原理可以用公式表達如下: 資產類科目:調整額=期末原幣金額*期末匯率-(期初原幣金額*期初匯率+本期借方原幣金額*憑證實際匯率-本期貸方原幣金額*憑證實際匯率) 負債類科目:調整額=期木原幣金額*期木匯率-(期初原幣金額*期初匯率+本期貸方原幣金額*憑證實際匯率-本期借方原幣金額*憑證實際匯率) .上述兩個公式可以歸集為: 調整額=外幣科日的原幣余額*調整匯率-外幣科日的本位幣余額。註意:憑證實際匯率是指外幣業務發生時的記賬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