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外匯局結合現場核查結果和企業遵守外匯管理規定等情況,將企業分成A、B、C三類。B、C類企業的分類監管有效期為壹年。
法律依據:《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試點指引實施細則》
第四十四條 B、C類企業的分類監管有效期為壹年。
第四十五條 B、C類企業分類監管有效期屆滿時,外匯局應當對其在監管有效期內遵守相關外匯管理規定情況進行綜合評估,根據其資金流與貨物流偏離的程度、變化以及是否發生違規行為等調整分類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