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是壹種書面的、無條件的付款承諾,由壹個人作出並交給另壹個人。出票人簽署承諾,向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即期、定期或在未來某個時間支付壹定金額的款項。我國票據法對本票的定義是指銀行本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見票時無條件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支付壹定金額的票據。外國票據法允許企業和個人簽發本票,稱為壹般本票。但是,國際貿易中使用的本票都是銀行本票。銀行本票都是即期的。壹般來說,本票可以是即期的,也可以是遠期的。狹義的外匯本票僅指銀行本票,不包括商業本票和個人本票。本票的出票人必須有可靠的資金來源支付本票金額並保證付款。本票的特征(1)本票是票據的壹種,它具有票據的壹切屬性,如無因證券、權利證券、文字證券、金錢債權證券、有價證券等。(2)本票是自付證券,是出票人本人向收款人支付的票據,承擔絕對的付款責任。這是本票和匯票、支票最重要的區別。在本票的法律關系中,基本當事人只是出票人和收款人,債權債務關系相對簡單。(3)不需要承兌。本票可以在許多方面適用於匯票法律制度。但由於本票的出票人承擔付款責任,不需要委托他人付款,所以本票可以保證不承兌付款。銀行本票表明付款期限有多長。銀行本票是指銀行簽發的,承諾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壹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銀行本票分為無固定本票和固定本票。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不得超過兩個月。使用銀行本票時,申請人應填寫銀行本票申請書,寫明收款人名稱、申請人姓名、付款金額、申請日期等。並簽名。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時,應在銀行本票背面簽署“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的簽名”,該簽名必須與預留銀行的簽名相同,並將銀行本票和匯票送交銀行。銀行核對無誤後會轉賬。邊肖提醒您,本票的背書、保證、付款和追索權受《匯票法》的規定管轄,但本票壹章的規定除外。以上是為妳總結的相關信息。希望能幫到妳。本網站致力於打造壹個優秀的法律咨詢平臺。如有疑問,請進入律師咨詢。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九十壹條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十日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拒絕付款;付款人拒絕付款的,出票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八十壹條票據是由出票人簽發,受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壹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