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次性匯款不足2000美元的,直接到銀行辦理;壹次性匯出等值2000美元以上、1000美元以下的,由北京外匯管理局審批;壹次性匯出等值654.38+0萬美元(含)以上的,須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
(二)放寬了以下五種原因匯出境外的現金賬戶存款額度。壹次性匯款等值2000美元以上、654.38+00,000美元(含)以下的,銀行對客戶提供的書面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後,按有關規定直接辦理(見“個人境外外匯匯款需提供經審核的書面證明材料”);等值654.38美元+0萬美元以上不滿20萬美元的壹次性匯款,需經北京市外匯管理局審核;壹次性匯出等值20萬美元(含)以上的,應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1,個人自費出國留學;2.海外就醫;3.居民個人繳納國際學術組織會費;4、居民個人從境外郵購少量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特殊用途外匯;5.居民個人直系親屬在境外發生重大疾病、死亡、突發災害等特殊情況下的用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