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前臺櫃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行業自律規範和所在機構的規章制度。
第三條前臺櫃員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資格和能力。
第四條前臺櫃員應當勤勉謹慎,對所在機構負有誠信義務,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維護所在機構的商業信譽。
第五條前臺櫃員應保守本機構的商業秘密,保護客戶信息和隱私。
第六條前臺櫃員應尊重同行,公平競爭,禁止商業賄賂。
第七條前臺櫃員應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知識水平,熟悉向客戶推薦的理財產品的特點、收益、風險、法律關系、業務處理流程和風險控制框架。
第八條前臺櫃員在業務活動中應樹立遵紀守法意識,不得明示或暗示誘導客戶規避金融、外匯監管規定。
第九條前臺櫃員應遵守業務操作指引,遵循銀行崗位職責分工和風險隔離的操作規程,確保客戶交易安全,做到: (壹)不查詢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信息;
(二)除非內部職責調整或適當批準,不得為其他崗位人員履行職責或委托他人履行工作;
(三)不得違反內部交易流程和崗位責任管理規定,將其保管的印章、重要憑證、交易密碼、鑰匙等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物品或資料交給或告知其他人員。
第十條前臺櫃員應妥善保管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檔案。在任職期間及離職後,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您所在機構關於客戶隱私保護的規定,泄露任何客戶資料及交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