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尼泊爾媒體報道,165438+2月4日淩晨0點30分左右,小胖和另壹名朋友在當地英迪拉喬克購物,遭到壹名中國男子襲擊,該男子用利器刺傷了他們。
兩個受傷的人被迅速送往醫院。小胖在非洲的胃部、頭部和胸部受傷,最後死去。另壹名傷者也是網絡名人“辛巴”。(不是大主播,是在非洲旅遊的同名主播)
從小胖的直播視頻中不難聽到最後的尖叫。這壹幕真的傷害了很多網友。據知情人士透露,刺傷小胖的人也是壹個叫阿雲的網絡名人,他們之間可能有壹萬元的經濟糾紛。
但不管是什麽矛盾,三個人都是中國人。大家都在外地,應該團結互助,但是真的不應該因為壹點小事就打起來。
不得不說,人在金錢面前真的很極端。雖然事件發生在國外,但犯罪的人也應該受到中國法律的懲罰。
1.如何處理中國人在國外犯罪?
這屬於刑事案件的屬人管轄權。根據《刑事訴訟法解釋》第十條規定,中國公民在境外犯罪,由其登陸地、入境地、出境前居住地或者現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害人是中國公民的,也可以由被害人以前居住地或者現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中國法院專屬管轄的刑事案件排除域外管轄權,必須受中國法律管轄。
1.根據屬地管轄原則的相關規定,壹國公民在他國實施刑事犯罪的,應當按照犯罪發生地國法律優先的原則處理,即犯罪發生地國有優先管轄權。
2.中國也會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調查,但是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調查中國;最高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在外國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換句話說,中國人從國外回來後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要看他犯了什麽罪,以及其嚴重程度。如果按照現行刑法的規定,所犯罪行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當然,這裏只是規定了不能追究,這並不是必然的結果。如果影響惡劣,不排除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
2.行為人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
1.如果事發時相關人員正在打架,那麽造成壹死壹傷的行為屬於故意傷害罪。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聚眾鬥毆致人死亡的,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可以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如果小胖是在直播過程中突然遇襲,那麽行兇者屬於故意殺人。
手持利器,在受害者毫無防備的情況下突然攻擊,很可能致人死亡。反復刺傷說明行兇者主觀上追求被殺。
而如果是有預謀的報復,更能說明行兇者有故意殺人的行為。
但無論是哪種情況,我相信中國法律都會嚴懲兇手,還死者壹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