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優惠政策適用於哪些小微企業?如何申報?讓我們壹起來看看-
具體政策內容
自2023年6月65438+10月1日至2024年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減按25%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適合哪些小微企業?
●符合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標準:從事國家不限制或禁止的行業,同時滿足報告期末總資產季度平均值不超過5000萬元、季度平均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可享受優惠政策。企業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和年應納稅所得額,再根據指標總數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
●小型微利企業無論采用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如何享受優惠?
●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應準確填寫基本信息,包括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年應納稅所得額、國家限制或禁止的行業等。信息系統將智能預填小型微利企業優惠項目,並自動計算稅收減免。
●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應根據預繳申報屬於當期的年末情況,暫按職工人數、資產總額、年應納稅所得額進行判斷。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按季預繳。
特殊情況怎麽辦?
●當年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在年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照有關政策和標準判定為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按照報告期末累計情況計算減免稅。
●當年以前預繳的企業所得稅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要求的,可以在以後季度預繳的企業所得稅中抵扣。
●企業在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但在匯算清繳時發現不符合相關政策和標準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
●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在當年4月、7月、6月5438+00被判定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從下壹個預繳申報期起,調整為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壹旦調整,本年度將不再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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