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免稅商店是指由國務院主管部門批準,經海關總署備案,在境內向有關符合海關免稅驗放規定的旅客提供免稅物品的商店。免稅商店供應對象主要有因公出國人員、遠洋海員、華僑、外籍華人、港澳臺同胞、出國探親的中國公民及在國內的外國專家等。
到境內免稅商店購買外匯商品,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屬於符合規定的供應對象;(2)特有符合規定的有效單證,即本人護照及經海關簽證的“入境旅客行李申報單”或者“進口免稅物品登記證”等;(3)持有從境外帶入,並已向海關申報的外幣;(4)符合海關對免稅物品驗放的規定,即旅客有準予帶進免稅物品的額度,並在限定物品品種、數量範圍內。符合上述條件的旅客可到指定的免稅商店購買免稅商品。填寫購物單在外匯免稅商店營業窗口付款後,到海關窗口辦理審核手續。經海關審核批準,即在購物單提貨聯加蓋驗訖章。旅客憑此單到提貨點提貨。付款和交海關審核時,均須出示符合規定的有效單證。
旅客在境內免稅外匯商品經營單位購買的《 *** 表》第壹類物品,免稅總值限完稅價格人民幣2000元,單壹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第壹類列各物品單壹品種單價超出2000元的,準予免稅購買壹件;對征稅購買的,海關予以從寬掌握。對旅客攜帶進境的第壹類物品,和在境內免稅外匯商品經營單位購買的第壹類物品,可不合並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