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外匯儲備又稱為外匯存底,指為了應付國際支付的需要,各國的中央銀行及其他政府機構所集中掌握並可以隨時兌換成外國貨幣的外匯資產。
二、通常狀態下,外匯儲備的來源是貿易順差和資本流入,集中到本國央行內形成外匯儲備。具體形式是:政府在國外的短期存款或其他可以在國外兌現的支付手段,如外國有價證券,外國銀行的支票、期票、外幣匯票等。
三、主要用於清償國際收支逆差,以及當本國貨幣被大量拋售時,利用外匯儲備買入本國貨幣幹預外匯市場,以維持該國貨幣的匯率。
四、外匯儲備的積累將使出口企業的成本開支無法彌補而倒閉破產。同時大量持有紙幣形態的外匯儲備,給外匯發行國通過通貨膨脹逃脫債務打開了方便之門,會形成持匯國巨額的匯兌損失而導致銀行破產。
五、壹般說來,外匯儲備的增加不僅可以增強宏觀調控的能力,而且有利於維護國家和企業在國際上的信譽,有助於拓展國際貿易、吸引外國投資、降低國內企業融資成本、防範和化解國際金融風險。
六、適度外匯儲備水平取決於多種因素,如進出口狀況、外債規模、實際利用外資等。應根據持有外匯儲備的收益、成本比較和這些方面的狀況把外匯儲備保持在適度的水平上。
七、壹國選擇儲備貨幣總是要以儲備貨幣的外匯匯率長期較為穩定為前提。如果某種儲備貨幣其發行國國際收支長期惡化,貨幣不斷貶值,匯率不斷下跌,該儲備貨幣的地位和作用就會不斷削弱,甚至會失去其儲備貨幣的地位。例如,二戰後,英國的經濟與金融受戰爭重創而衰落,英鎊貶值,匯率便不斷下降,在國際支付中的使用量急劇縮減,英鎊的國際儲備貨幣的地位也因此大大削弱。